被保人: 3岁 男
侧重险种: 重疾险
推荐理由:可保先天性疾病,免体检保额高
等待期180天
800000
轻症疾病保险金
24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800000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8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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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180天 | 800000 | 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罹患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将无息向您返还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则无等待期。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4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经医院确诊为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积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当累积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80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经医院确诊为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800000 | (1)首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确诊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此时保险公司尚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保险公司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一并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首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年后,初次罹患并经医院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首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以外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第三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第二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年后,初次罹患并经医院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除首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和第二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以外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给付第三次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累积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积给付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合同终止。 |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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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 瑞华爱宝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 30年 | 20年 | 976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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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 瑞华爱宝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 30年 | 20年 | 976 | ||
等待期180天 | 80000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40000 | |||||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80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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